固定性药疹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中医药诊治与医患纠纷丨中医诊疗引纠纷,维
TUhjnbcbe - 2024/4/10 17:03:00

药物性皮炎的发病率约在1%~3%之间,十分准确的统计尚不肯定,但随着药品种类的增加,仍有增长趋势,所涉及的致病药物中以抗生素为多,其次为解热镇痛类、安眠镇静类等,近年来中草药引起者不断有报告。

01案情介绍

年6月5日,张某某因“扭伤左足背致趾骨损伤”医院骨科门诊治疗,经DR会诊检报告单检查显示:左足第1趾骨远节基底部局部骨质结构欠规整,骨科医师开具门诊处方笺,予以中药包水煎后每日三次熏洗患处。6月9日、6月10日,张某某因“左足背皮疹、水泡,伴疼痛感、瘙痒感”到骨科门诊治疗,诊断为:大疱表皮松解症型药疹,予以“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硼酸溶液、醋酸泼尼松片”治疗;后陆续门诊治疗,共计产生门诊费用共计.44元。

7月16日,张某某因“入睡困难伴耳鸣1月余”医院针灸科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中医诊断为不寐病、胆热痰扰症;西医诊断为:1.睡眠障碍综合征;2.双耳神经性耳鸣;3.药物性皮炎;4.脂肪肝,后经过治疗8月7日出院,住院22天,产生住院医疗费共计.03元。出院情况:“患者双足皮肤瘙痒明显伴皮疹较前明显减轻,自觉双足较前轻快……双下肢无明显水肿,双下肢足背、足大趾内侧及足掌、足踝部散再淡红色及暗褐色皮疹较前明显消退,皮肤光滑无皮屑,无破溃及渗血渗液”。

02维权过程

医院就诊后,造成其患大疱表皮松解症型药疹,身体伴有多系统损害,医院告知:“无特效药治疗,只能服中药缓解,需继续治疗”。且中药毒在人体内存在、扩散,是直接造成其身患多种病症的直接原因,医院诉至法院。

诉讼中,经双方同意申请昆明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并得出如下意见:医院为张某某提供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推定其过错是张某某接触性皮炎治疗时间延长的完全责任。张某某年8月7日出院时被诊断为“睡眠障碍综合征,双耳神经性耳鸣”,鉴定时未检见神经系统明显阳性体征,上述症状属于主观表现,其病因及发病机制较为复杂,无法判断与此次诊疗行为有因果关系。

03司法裁判

根据上述鉴定意见,一审法院判决:1、医院退还张某某6月9日、10日及后陆续门诊治疗的全部医疗费.44元;2、酌情支持治疗接触性皮炎医疗费为.02元(.03元的50%)。故被告院应赔偿张某某医疗费共计.5元(.44元+.02元)。

判后双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张某某在针灸科住院治疗期间,对其中一病症即药物性皮炎病症进行了治疗,故一审酌定支持该期间50%的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张某某还主张“中药毒”造成其身体其他病症,对此,张某某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身医院的诊疗行为所致,鉴定人员在一审出庭接受质询时明确陈述,在鉴定时皮疹已经好了,但该疾病属于免疫性疾病,可能会反复发作;并且,无法区分患者后续主张的诸多病症及问题的原因。因此,对于张某某要求承担其他费用的主张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4小律释法

张某某所患疾病应为“接触性皮炎(药物)”,接触性皮炎在去除接触物后经积极处理,一般1-2周内可痊愈。但本案中,张某某自年6月9日至年7月16日,治疗时间长达35天,与接触性皮炎的一般愈合周期不符,故张某某此次损害后果为延长接触性皮炎的治疗时间。

医院在本案中有哪些过错呢?医院接诊医生(骨科专家)的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张某某所患疾病属于皮肤科范围,医院为张某某提供的诊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规定不符。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如果患者所患疾病属于执业范围之外,应通过会诊转至相关科室开展诊疗”,医院于6月9日、10日超执业范围、违反会诊制度为张某某提供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院承担张某某接触性皮炎治疗时间延长的完全责任。

05小贴士

药物性皮炎又被称为药疹,发病机制和症状较复杂,可通过免疫或非免疫机制发生。常常一种药物可引起不同的皮疹和症状,而同一种皮疹和症状又可由不同的药物引起。发生药疹,患者要停用一切可疑致敏药物或与其成分相似的药物,同时要注意调节饮食,促进体内药物有效排泄,应用抗过敏药或解毒药,控制继发感染。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医药诊治与医患纠纷丨中医诊疗引纠纷,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