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是一种常用的消炎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使用阿莫西林前必须进行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但明光市一家村医疗室从业者在给患者开具阿莫西林药物时,并未进行皮试。患者服药后产生严重并发症。
因索要赔偿争议,患者将医疗室告上法院。近日,安徽日报农村版融媒体记者从明光市法院获悉,滁州中院依法对明光法院审理的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涉事的某村医疗室及其负责人赔偿受害者各项损失费用的15%,计款近1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年7月,明光市农民司某某因嗓子疼到王某某负责的村医疗室治疗,王某某开具了阿莫西林胶囊和维生素C等药物给司某某口服。服药后,司某某因全身皮疹伴瘙痒医院治疗。
司某某入院后被诊断为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型多形性红斑、双眼眼睑闭锁、双眼睑球粘连、左眼角膜上皮缺损、SJS(史提芬强生症候群)等多种疾病。
年5月,司某某单方面申请鉴定的结果显示:诊所对司某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药物过敏反应警惕不够和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后未及时诊断处理等过失,与司某某的SJS及双眼损害后果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参与度约为30%;司某某双眼盲目4级,属三级伤残等。
经审理,明光法院按30%责任判决医疗室及其负责人赔偿各项损失费用近26万元。医疗室及其负责人不服上诉,并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为医疗室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轻微因素等。
滁州中院经审理认为,从鉴定意见反映情况看,医方开具阿莫西林和维生素C口服符合医疗常规,无证据显示有配伍禁忌。但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医方在开具阿莫西林胶囊前对患者进行过皮试。医方在开具阿莫西林胶囊前未行皮试与患者出现并发症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轻微因素。司某某单方鉴定意见,医疗室及其负责人并未实际参与,应以法院委托的鉴定意见为参考依据,医疗室及其负担人承担15%责任为宜。